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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慈善总会会员管理办法

2024-08-29 16:09

来源:本站

南充市慈善总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南充市慈善总会会员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南充市慈善总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会会员日常事务和联络协调工作由综合部负责,主要包括入会接洽、入会资料初审、会员档案建立、会员日常联系、会费收缴等工作。

 

第二章 入 会

 

第三条 本会设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员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热心慈善事业,积极参加慈善公益活动;

(三)愿意履行会员义务,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第四条 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向总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入会须提供以下资料:

个人会员:个人身份证、南充市慈善总会会员(个人)申请表;

单位会员: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南充市慈善总会会员(企业)申请表或南充市慈善总会会员(团体)申请表。

第五条 总会综合部根据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者逐级报总会领导审核后,适时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并颁发《会员证》。

 

第三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慈善活动;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五)开展慈善宣传;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会费标准:一般会员每年 1000 元,理事会员每年 2000 元,副会长及以上 每年 3000 元。个人会员自愿缴纳会费。

 

 第四章 会费开支范围

 

第八条 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章程规定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具体为以下几方面:

(一)本会行政管理支出;

(二)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理事会等工作会议支出;

(三)编辑出版本会年报、宣传册、网站维护等宣传费用支出;

(四)开展调研、交流等重要业务研究与活动支出;

(五)经理事会或理事会讨论通过的其他必要的支出。

 

第五章 管 理

 

第九条 建立会员档案。总会综合部对所有会员建立专门的会员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南充市慈善总会会员申请表、企业会员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团体会员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个人会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会员相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严防信息泄露。

第十条 建立会员台账。总会综合部建立会员管理台账,及时准确录入会员信息,更新会员信息变更。

第十一条 建立会员通讯录。总会综合部根据会员信息变更情况及时编制或更新会员联络表,印制会员通讯录。

第十二条 做好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总会定期征求会员意见,广泛吸收会员对工作的建议。在慈善公益领域为会员提供全方位、多形式的参观学习、实践交流、慈善创投 的机会和平台。维护和保障会员合法权益,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第六章 退 会

 

第十三条 会员要求退会应提交书面申请,被批准退会后应交回会员证。会员无正当理由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本会社会信誉或经济利益造成较严重损失,或违反本会章程情节严重的,经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


         (定)南充市慈善总会会员管理办法.pdf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柳林路27号(南充市慈善总会)

邮编:637000

电话:0817—6860628

Email:ncscsz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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